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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再次降低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4.21分/千瓦时|开云(kaiyun)官方网站

发布日期:2024-03-07 20:54浏览次数:
本文摘要:5月27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2019年第二次减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报》(下称《通报》)。

5月27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公布《关于2019年第二次减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明确提出,河南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值减少4.21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不做到调整。该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继续执行。

《通报》具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因增值税税率调整,黄河水利水电开发公司(小浪底水电站)网际网路电价调整为0.3062元/千瓦时,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网际网路电价调整为0.253元/千瓦时。《通报》拒绝,各并转供电主体不应实时减少被并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不得囤积,保证降价红利全部用作终端用户。同时,各级价格管理部门、电力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保证电价政策继续执行做到。据可行性估计,预计本次降价可为企业减负33.82亿。

下文如下: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9年第二次减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有关用电单位:为严肃贯彻落实国家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报》(发改价格﹝2019﹞842号)精神,现就我省今年第二次减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的有关事项通报如下:一、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单一制电价平均值减少4.21分/千瓦时,其他用电类别销售电价不做到调整。分电压等级的销售电价标准参见附件1,分电压等级的输配电价标准参见附件2。适当的峰谷天内电价标准参见附件3。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因增值税税率调整,黄河水利水电开发公司(小浪底水电站)网际网路电价调整为0.3062元/千瓦时,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有限公司网际网路电价调整为0.253元/千瓦时。三、该电价政策自今年7月1日起继续执行。

四、各并转供电主体不应实时减少被并转供电用户的用电价格,不得囤积,保证降价红利全部用作终端用户。五、各级价格管理部门、电力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普遍宣传、认真落实,保证电价政策继续执行做到。工作中遇上的新问题,请求及时对系统我委(价格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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